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1.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經濟開發區教育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2013年月8日6日起到8月14日止,共7天。
4.公示受理電話: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2091220
麗水經濟開發區教育局行政綜合科:2600067
浙江麗水經濟開發區管委會2013年招聘教師擬聘用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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