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基本條件(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注:年齡和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在校在讀研究生以本科學歷(學位)報考時需取得在讀研究生院校的同意并出具證明;國外(港澳臺)留學回國人員報名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以所學課程名稱為依據。招聘辦法和步驟(一)報名與資格審查1、信息發布:本公告同期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nbrs.gov.cn)、中國寧波人才網(http://www.nbrc.com.cn)(http://www.sdsgwy.com)和寧波市人民檢察院網(http//www.ningbo.jcy.gov.cn)同時公布。2、報名時間:2013年8月15日8時至8月19日18時。3、報名辦法:本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報考者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http://www.nbrc.com.cn)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保障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行網上注冊報名。注冊報名時,要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及報名表,必須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jpg格式,照片在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4、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8月20日8時至8月21日20時。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進行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5、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同一專業限報一個崗位,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招聘單位將對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6、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7、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是否通過的查詢時間為2013年8月22日8時至8月24日18時。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應在該期間內及時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為每人40元(浙財綜字[2007]7號)。未在該時間內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8、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于2013年8月28日0時至8月30日24時止,登陸中國寧波人才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二)考試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1、筆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具體組織實施。(1)筆試科目為一科,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上午09時至11時,具體地點和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2)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在中國寧波人才網和寧波市人民檢察院網上公布,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3)面試前,招聘單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須攜帶的證件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須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要提供相應的勞動合同原件、專業技術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有參加省級以上專業比賽獲獎的需提供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請筆試入闈的考生準時參加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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