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職位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及校醫共19名招聘范圍、對象與條件(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洞頭縣教育工作,服從分配,愿意為農村教育事業作貢獻。(二)具有與招聘崗位相應的學歷專業,詳見附件1。(三)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學能力、身體心理素質。報名中小學教師崗位需取得中小學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2013年應屆畢業生需取得的國家教師資格統考證),報名學前教育崗位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2013年應屆畢業生需取得的國家教師資格統考證)。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幼兒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旅游、電子電工專業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人員,需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續聘。(四)年齡在30周歲(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五)戶籍要求:學前教育崗位面向洞頭戶籍,其他崗位面向溫州市戶籍。戶籍的落戶時間截止至報名之日,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未落戶的可憑生源地戶籍(生源地是指被高校錄取前戶口所在地)先報名后落戶。報名及相關事項符合報考條件并自愿報考的人員請自行登陸“洞頭縣教育網”http://www.dtedu.gov.cn/“公示公告”下載《洞頭縣教育局關于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緊缺學科教師及校醫的公告
考試形式、內容及時間、地點(一)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音、體、美等技能學科的面試包括課堂教學面試和學科技能面試兩部分。(二)筆試為閉卷考試。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公共知識,包括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理論、教育學與心理學、教育政策與法規、素養知識等與教育教學相關內容,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非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公共知識、素養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等。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實際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三)考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8月份,具體時間和地點以考試通知為準。相關規定(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1.單科成績中筆試未達40分或面試成績未達60分的;2.在考試中作弊的;3.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二)被聘用對象第一年為見習期,見習期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三)見習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1.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工作學校,不服從分配或逾期不報到的;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在教職工聘任制中確定為試聘的;4.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5.因身體原因,無法完成正常教學工作任務的。(五)根據《洞頭縣人才工作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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