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屬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報名時間:2013年6月20日9時—2013年6月24日17時。報名網址: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www.sdsgwy.com)報考者登陸寧波人才網“考試報名”,點擊進入“2013年寧波市公安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單位所設條件選擇1個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
2013年6月25日9時—2013年6月27日17時。招錄機關對應聘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3、查詢并再次報名時間:
2013年6月28日9時—7月1日17時。已報名人員登陸考試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7月2日17時。
4、繳費確認時間:
2013年7月2日9時—7月5日17時。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40元/人(浙財綜字[2007]2號)。
報考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核減或取消招考指標公告將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人才網”上予以公布。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
2013年7月8日9時—7月9日17時。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考試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考一門。法醫病理檢驗、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一)、(二)、(三)等四個崗位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和寫作,其他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滿分為100分。本次筆試不提供相關參考用書。筆試時間定于7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報考寧波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中心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研究(一)、(二)、(三)崗位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確定參加體能達標測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體測項目、標準及實施規則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具體詳見附件2、3;體能測試達標的考生按筆試成績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報考其他崗位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筆試成績、體能測試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先后在寧波人才網上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2、資格復審
招聘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地點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的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學信網認證材料(201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放棄面試空缺入圍名額不遞補。
4、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將在寧波人才網公布。
2013年寧波市公安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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