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海曙區2013年招聘2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思想道德良好,事業心責任感強,敢于吃苦,樂于奉獻。 (二)身體健康。 (三)學歷、學位、專業、年齡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中各單位招聘職位要求。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四)戶籍以2013年5月2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五)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時間統一計算到2013年5月2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六)具有誠信敬業、勤勉廉潔、克己奉公的理念。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招聘辦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統一按職位招聘。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注冊、報名及上傳照片 此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13年5月10日中午12時—5月14日中午12時。 報考人員登錄中國寧波人才網(www.nbrc.com.cn)www.sdsgwy.com首頁“考試報名”,選擇進入“寧波市海曙區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每人限報一個職位。根據職位要求,仔細閱讀有關內容,如實填寫報名表及相關材料信息(不如實填寫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聘用資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后獲取報名序號,同時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2012年以后拍攝的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30k以內,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在此期間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工作人員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職位為準。 2、資格初審 時間:5月14日中午12時--5月17日中午12時。 區人力社保部門組織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5月17日中午12時--5月20日中午12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5月22日中午12時。 4、繳費確認 時間:5月17日中午12時--5月23日中午12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考務費40元,考生需確認是否完成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憑所在縣(市)、區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可免除考務費用。 各職位繳費人數低于招聘職位指標數3倍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招聘指標取消的,報考該職位人員可在自公布取消指標之日(含)起2天內向區人力社保部門提出書面改報申請,逾期未提出書面改報申請的視作放棄改報,放棄改報的退還考務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3年5月30日0時--5月31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6月初,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同時攜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寫作
(四)確定面試對象 6月中下旬公布筆試成績(筆技綜合成績)及面試對象。 海曙區新聞中心新聞采編(文字)職位根據筆技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技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情況的,全部入圍。 其他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情況的,全部入圍。 (五)資格復審 面試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考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攜帶資料: (1)戶口簿(應屆畢業生持原籍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首頁復印件及本人信息頁原件或戶口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進行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須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成績單及成績單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及復印件。尚未發放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持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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