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委黨校2013年1月招聘事業編制教研人才
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注: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屬于2013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29日。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
(1)寧波市委黨校,寧波市海曙區甬水橋路281號,電話:0574-87082015,郵箱:hxr@nbdx.cn,聯系人:戴老師.
(2)寧波市委黨校,寧波市海曙區甬水橋路281號,電話:0574-87082050,郵箱:hxr@nbdx.cn,聯系人:黃老師.
3、報名辦法:從寧波人事編制網、寧波市委黨校網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并發送至指定郵箱。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我校職能部門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回復郵件說明理由。
5、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2013年1月30日在寧波市委黨校網站上公布,考試時間電話通知。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須提交科研和社會實踐成果材料。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試講(面試)和科研和社會實踐成果評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資格復審
試講(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進行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供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201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專業證明)、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以及科研和社會實踐成果,我校職能部門、教學和科研部門將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原件進行復審,對科研和社會實踐成果進行審閱。
2.試講(面試)
試講(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教學理念、教學準備、教師素養、教學方法、教學內容等。試講(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試講(面試)。
3.科研和社會實踐成果評審
校評委會對應聘人員的科研和社會實踐成果進行評審,評審總分為100分。
4.成績
應聘人員總成績為試講(面試)成績的50%和科研和社會實踐成果評審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試講(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試講(面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試講(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試講課目。總成績、試講(面試)成績和科研和社會實踐成果評審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試講(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黨校網上公布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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