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鄞州區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52名人員
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說明報考人員應具備公告及職位規定的基本條件、資格條件。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2、戶籍以報名第一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口所在地。3、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非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學歷證書、職位要求的各類資格證書,其中研究生還須取得學位證書。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留學人員須在報名工作第一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2013年應屆的留學人員畢業證書及認證書取得時間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4、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時間統一計算到2012年12月底(不含就學期間的工作經歷);招聘范圍注明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則2013年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5、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招聘辦法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一)報名1、注冊、報名及上傳照片時間:2012年12月10日0時—12月13日24時。網址: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www.nbyzrs.gov.cn)www.sdsgwy.com“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欄。(1)報考人員上網按實注冊個人信息后,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并選擇對應職位報名,逾期則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2)報名同時,考生上傳照片(2011年以后拍攝的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20k以內,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未按時上傳照片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3)區人力社保部門將在報名期間的每天下午16時公布各職位的報名人數。2、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12月14日0時—12月17日24時。區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同時對上傳的照片進行審核,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或照片存在問題的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3、查詢并再次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8日0時—12月18日24時。已報名人員登錄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因專業相近相似問題審核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其他原因未通過的不能再次報名。對于照片存在問題的考生要及時上傳照片。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19日17時。在此期間,對于已經報名但未能得到初審結果的考生,請馬上致電87406572聯系。4、指標審核時間:2012年12月19日17時—12月24日17時。(1)初審結束后,區人力社保部門對各職位報名人數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指標比不足3:1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指標。特殊職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指標比例小于(等于)5:1的,可以簡化該職位招聘程序,人員全部直接進入面試,屆時由主管部門與相關人員聯系。(2)對于擬取消職位中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區人力社保部門將及時與其聯系,如果符合其他招聘職位要求的,允許其改報。(3)如出現招聘指標核減、取消等情況的,區人力社保部門將及時予以公布。(4)報名人數較少的職位,由主管部門通知考生提交報名資格材料,考生應按要求及時提交,否則視作放棄報考資格。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2012年12月29日0時—2013年1月5日9時。已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事業單位招考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筆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1月5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報考人員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百分制。筆試成績在筆試考試結束后15天之內公布,考生可以登錄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人事招考通告”相應招聘公告欄查詢。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面試對象,指標數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指標數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人事招考通告”相應招聘公告欄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三)資格復審面試前,由區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所有職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考生須帶的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201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勞動合同或工作證明(助殘志愿者提供原始憑證資料)等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港澳臺、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實施3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書面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在該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四)面試面試由區人力社保部門統一組織。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總分按筆試成績的50%加上面試成績的50%合成綜合成績(簡化程序職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分相同,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簡化程序職位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門綜合知識。(五)體檢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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