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2年10月招聘人員
招聘條件
1、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2、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具備招聘崗位某些偏好條件的,可不要求研究生學歷;
3、符合招聘崗位其他具體條件要求(詳見《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崗位表
(二)補充說明
1、符合其他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歸國人員,可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對其學歷、學位的審查延至資格復審時。
2、關于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認定。
3、關于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加以甄別。
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0月25日期間,發送報名電子郵件到rencai9@zjvtit.edu.cn,附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郵件報名成功與否以收到招聘郵箱的自動回復為準。郵件主題請務必注明“xxx(姓名)應聘xx崗位”。同時,在報名時限內(以發信地郵戳為準)將報名表原件(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及部分崗位有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郵寄至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號金家渡,郵編:311112)。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天內,招聘單位將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并在網站公布有關情況。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一般不應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其中財務處財務副總監崗位按符合資格條件的實際報名人數組織考試。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在指定網站發布考試通知,并通過電子郵件向應聘人員發放準考證。應聘人員憑自行打印準考證,獲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一般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財務處財務副總監崗位只安排面試,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內容按崗位分別確定,主要包括綜合性基礎知識和崗位相關專業性知識。
筆試結束后,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低于該比例的,全部入圍。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材料原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涉及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應攜帶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3、面試
面試采用答辯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應聘人員對崗位認知自述和評委提問,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儀態儀容、專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崗位適應能力等。財務處財務副總監崗位著重考查綜合管理、專業知識及具體業務處理能力。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電話:0571-88481801(楊老師)、88481797(俞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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