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黃巖區2012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
招聘對象
1、具有黃巖區常住戶籍的人員(以2012年10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
2、黃巖生源(含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黃巖區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
3、部分職位的招聘對象放寬戶籍;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2年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本科學歷和學位報考;
5、行政、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不能參加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http://www.sdsgwy.com/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
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品行端正;
2、符合或高于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及其他要求;
3、年齡35周歲以下(部分職位要求30周歲以下);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報名時間、地點、辦法
1、報名時間:10月16日、17日(星期二、星期三)二天,逾期不再辦理。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按職位到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指定地點報名,詳見附件一中的“現場報名指定地點”欄目。
3、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的指導與監督工作。
報考人員需在電腦上如實填寫《報名表
4、開考比例。每個職位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不開考,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如因報名人數不足不開考的職位,不再放寬報名條件進行補報。
5、準考證領取。應聘人員在2012年10月29、30日(星期一、二)上班時間到區人力社保局(區政府行政大樓1310室)憑有效證件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視作自動放棄,所繳考務費不再退還。
考試科目和時間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總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分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成績保留小數點后3位。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詳見《2012年黃巖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2、筆試時間定于2012年11月4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成績在筆試后15天左右在黃巖人才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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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試
面試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該職位招考數的2倍預取參加面試。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三)面試前的資格復審
面試前,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時間、地點,對進入結構化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并確認。
具體辦法:預取面試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根據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工作經歷證明及資格證書等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教育部學信網學歷認證打印件。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確認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確認后的合格人數若達不到擬招職位計劃人數相應比例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面試前的資格復審結束后有放棄面試的不予遞補。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將在黃巖人才網公布http://www.sdsgwy.com/
注意事項
1、年齡、工作經歷。年齡計算至2012年1月1日,工作經歷計算至2012年10月16日。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2、戶籍。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2012年10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戶籍也可以生源地為準)。截至2012年10月16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3、招聘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提出的學歷專業名稱,可參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設置目錄
4、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5、招聘條件中“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
6、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咨詢、監督電話:0576-84120962。
浙江臺州黃巖區2012年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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