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2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報名辦法:登陸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網站或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1),填完后發送郵件至zzrsb@nbu.edu.cnhttp://www.sdsgwy.com/,郵件主題請標明“姓名+專業+應聘崗位”,郵件需包含報名表、本人簡歷、畢業證書(學位證)及相關證件掃描件;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回復郵件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4、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名單將于2012年11月1日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二)考試
1、資格復審:面試前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學院博達樓811室(地址:寧波市鎮海區莊市街道毓秀路505號)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準考證。
2、本次招聘專業教師崗位的考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學院具體組織實施。試講主要測試報考者課堂應用能力;答辯主要測試應聘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考試總成績為試講成績的70%和答辯成績的30%之和,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試講及答辯時間(學院)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聘者,考生憑準考證參加試講和答辯。
3、在各崗位應考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按試講成績排序。總成績(試講、答辯成績)以及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于試講結束后的一周內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試講及答辯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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