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2年磐安縣衛生事業單位招聘88名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
招聘條件
招聘條件
1.原則上要求為磐安籍(含夫妻雙方有一方是磐安籍或直系親屬是磐安籍,下同)人員,緊缺專業可放寬到全國范圍或金華市范圍內,具體見招聘計劃中的戶籍要求。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紀律,無刑事犯罪紀錄;熱愛衛生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
3.年齡一般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在我縣醫療衛生單位工作十年以上,愿意定向招聘到偏遠鄉鎮衛生院工作的臨床醫學專業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09年以前畢業的人要求取得相應專業的執業資格。
5.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1.原則上要求為磐安籍(含夫妻雙方有一方是磐安籍或直系親屬是磐安籍,下同)人員,緊缺專業可放寬到全國范圍或金華市范圍內,具體見招聘計劃中的戶籍要求。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紀律,無刑事犯罪紀錄;熱愛衛生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
3.年齡一般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在我縣醫療衛生單位工作十年以上,愿意定向招聘到偏遠鄉鎮衛生院工作的臨床醫學專業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09年以前畢業的人要求取得相應專業的執業資格。
5.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1.原則上要求為磐安籍(含夫妻雙方有一方是磐安籍或直系親屬是磐安籍,下同)人員,緊缺專業可放寬到全國范圍或金華市范圍內,具體見招聘計劃中的戶籍要求。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紀律,無刑事犯罪紀錄;熱愛衛生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體健康。
3.年齡一般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在我縣醫療衛生單位工作十年以上,愿意定向招聘到偏遠鄉鎮衛生院工作的臨床醫學專業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09年以前畢業的人要求取得相應專業的執業資格。
5.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4月19--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縣衛生局三樓會議廳,報名時交考務費40元。
3.報名者需帶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非磐安籍的考生,在報名期限以前,可通過郵寄的方式遞交報名材料(報名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未按規定時間(以送達時間為準)遞交報名材料的,不予受理。郵寄地址:浙江省磐安縣新里街7號磐安縣衛生局辦公室,收信人:陳君明,郵政編碼:322300(在掛號信上注明“應聘資料”字樣)。外地考生在領取準考證時提交相關材料的原件,并交納考務費。
4.資格審查:對報考者提供的有關資料進行審核,專業技術資格審查按照《2012年磐安縣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資格審查辦法
5.崗位調劑:個別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與個別報名人數不足的崗位之間,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局研究后可按需要進行適當調劑。
6.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NewsContent"上一頁[1][2][3]下一頁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形式:閉卷考試。考生須同時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4.最低分數線要求:以同類試卷參加考試人員筆試平均成績85%的標準劃定最低分數線,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得入圍面試。
2012年磐安縣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計劃及條件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