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普陀區2012年招聘人才
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學歷(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且本科畢業于“211”全日制普通高校;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受刑事處罰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因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因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等,不納入考核招聘范圍。
招聘計劃
招聘程序(一)網上報名。有應聘意向的考生請填寫《普陀區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報名表
(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截止后,經資格初審,參加考試人員分批在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綜合考試。考試為綜合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考試前1天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聯系電話: 0580--3012510,305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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