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市2012年招考867名公務員
招考計劃
2012年全市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867名,其中:市級機關招考31名,縣(市、區)機關招考649名,鄉鎮(街道)機關招考187名。上述計劃中含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58名;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錄各級機關公務員142名;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19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可于2011年12月19日起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
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www.tzks.net)
臺州人才網(www.tzrc.com)
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全市各級機關招考的范圍和對象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具有臺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下同);
(2)臺州生源(含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臺州市常住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2.市級機關和市屬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在第1條第(1)、(2)所列范圍和對象基礎上,對象為:
(1)參加我市“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1-2015年,依此類推。
3.縣、鄉兩級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參加我市各縣(市、區)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范圍及職位資格條件見各地公告和招考計劃。
4.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行政區域內現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的人員;現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5.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考錄試點的范圍和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人民武裝學院畢業學員。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辦公室錄取進入普通高等學校學習,且取得全日制大專、本科學歷,應屆畢業或在校期間參軍入伍并已退出現役的人員,具體職位資格條件詳見各地公告和招考計劃。
6.縣(市、區)及以下機關招考職位其他要求見當地公告和招考計劃。
7.截至2011年12月21日,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75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
2.報考市級機關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除特殊職位外);報考縣(市、區)及鄉鎮機關招考職位的學歷等條件,見當地公告。
3.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的,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5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崗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
5.報考公安、林業、法院、檢察院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0年12月21日至1993年12月21日期間出生),體能測評要求三個項目均達標,即男性: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縱跳摸高≥2.65米;女性: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縱跳摸高≥2.3米。
6.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11年12月21日。
7.報考各級法院法官、檢察院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A類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留學人員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在2012年2月29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報考程序
(一)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采用網絡方式報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1年12月21日0時—12月27日24時。
網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12月24日0時—12月27日24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3比例的職位。每30分鐘系統自動更新數據1次。
2.資格初審
時間:2011年12月28日0時—2012年1月3日24時。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2年1月4日0時—1月7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月9日12時。
4.繳費確認
時間:2012年1月4日0時—1月13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凡持有中國工商銀行的所有銀行卡,以及加入銀聯的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的銀行卡均可通過網銀支付,也可以通過支付寶支付。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2年2月26日9時—3月3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采取組織推薦及現場報名方式:
1.推薦、報名和繳費。時間:2012年1月4日—1月7日。符合條件的村干部持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2年2月28日—3月1日。已繳費人員到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地點領取準考證。
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由省統一命題,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等系統人民警察的需加試《心理測評
1.全省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2年3月3日上午:9:00—11:30《申論
下午:13:30—15: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6:10—17:00《心理測評
2.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招考職位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2年3月3日上午:9:00—11:30《農業農村工作知識
下午:13:30—15: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浙江省2012年招考公務員考試大綱
加分并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對現任村“兩委”正職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職位的,實行筆試總成績(兩科原始成績相加)加5分的優惠政策,其他人員不再實行加分。
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一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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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招錄機關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公安、林業、法院、檢察院系統人民警察職位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按1:4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3確定),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測評不合格、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均不再遞補。招錄機關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按1:3確定面試對象。
全市其他職位按1: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
以上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體能測評工作市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實施;縣(市、區)由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實施。
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前,招錄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應出具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人員應出具由浙江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證
報考鄉鎮(街道)專職人民武裝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應出具《退役士兵證
參加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1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人員或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及方式等,面試前見各地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hrss.gov.cn)上發布的通告。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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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詢電話:
①市、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
市、縣(市、區)組織部門人事部門
臺州市直8851030288511600
椒江區8883006188830172
黃巖區8412088284120962
路橋區8292118682460456
臨海市8532230185115052
溫嶺市8621574886221945
玉環縣8721360287221204
天臺縣8393016883930839
仙居縣8781698287789933
三門縣8333353783361711
②市級招錄單位或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88553003
臺州市公安局88212587
臺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88538845
臺州市地方稅務局88209199
臺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管委會88909600
臺州市檔案局88511259
臺州市水政監察支隊88209139
臺州市農機管理總站88595190
臺州市農村經營管理總站88595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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