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磐安縣2011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磐安縣教師隊伍建設需要,現向全國公開招聘部分中學教師。具體公告如下:
一、崗位(一)普通中學教師共10名學科不限,城區學校編制內教師。
(二)職業教育專業課教師共5名職業高中建筑、汽修、機械、高分子材料、電子商務專業課教師各1名,實行編外合同制管理,工資福利等待遇與在編教師同等享受。
二、報名條件(一)學歷1.普通中學教師(1)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2)教育部直屬6所重點師范大學2010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3)師范院校應屆本科省級優秀畢業生。2.職業教育專業課教師專業對口的高校本科畢業生或專業對口的具有技師及以上技術等級證書人員。
(二)年齡30周歲以內(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專業對口的具有技師及以上技術等級證書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報名時間:2011年 3月1 日—— 4月10 日17時止。
報名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見附件一)和有關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材料(含身份證以及能證明本人經歷、特長的各種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 paedu@163.com聯系電話:磐安縣教育局人事科0579-84652581。
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有關部門組成考核小組實施。(一)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
(二)現場上課、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參加現場上課、面試,其中職業教育專業課教師尚須通過操作技能測試。
(三)體檢現場上課、面試合格的,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四)聘用考核體檢合格的,參加聘用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工作細則
(五)聘用簽約聘用考核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必須在2011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非師范類畢業生須在2012年8月底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再聘用。
附件:磐安縣201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
磐安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磐安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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