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1年麗水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47名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報名全部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市人才管理服務局(括蒼路537號原麗水軍分區大院內)。
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報名時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三倍的、少數特殊的專業崗位報名人數不到招聘計劃數二倍的,按比例分別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麗水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報名人員資格審核合格者發給準考證。
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
一、招聘計劃
本次市直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47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專業)、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請登陸以下網站查詢:
麗水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rsj.lishui.gov.cn)
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www.lishui.gov.cn)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2011年麗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麗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歷屆畢業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麗水市外生源應屆本科畢業生;
3.麗水市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1年3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4.麗水市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5.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1年畢業的應屆生),戶籍不限;
6.截至2011年3月4日,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1年3月4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在職教師報考還需征得當地教育局同意。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專業)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6年3月4日至1993年3月4日期間出生);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15日至3月16日,報名全部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市人才管理服務局(括蒼路537號原麗水軍分區大院內)。應屆畢業生報名需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二)筆試
管理類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二門;專業類崗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二門。專業類崗位的專業科目考試范圍將于3月15日前在麗水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rsj.lishui.gov.cn)、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www.lishui.gov.cn)公布。
筆試時間為4月9日,筆試每門實行百分制,總分為200分。
(三)面試
筆試后,按下列方法計算考生筆試成績:管理類崗位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5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專業類崗位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30%+專業科目成績×70%,然后由市組織人事部門按招聘計劃數1:3(開考比例為1∶2的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實施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定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專業)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遞補。
面試由市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面試形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四)確定考試入圍人員
面試結束后,組織人事部門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然后按招聘崗位(專業)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由市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細則(試行)
體檢、考察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在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麗水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網、麗水市政府門戶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專業)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2091220
市委組織部:2098677
舉報投訴電話:2098626
舉報地點:麗水市紀委、監察局
舉報網址:www.lsjw.cn綠谷廉政網)(
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
麗水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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