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從事國家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潛能。
測查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綜合知識等五個部分。
1、言語理解與表達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運用文字的能力,其中包括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從語法、語氣、語義等方面對有關句子作出正確判斷;概括歸納短文的中心、主旨;對短文隱含信息的合理推斷;對比較復雜觀點或概念的準確理解,根據短文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等。
2、數量關系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基本數量關系的理解能力、數學運算能力,對數字排列順序或排列規律的掌握,對數學運算方法、策略的運用能力等。
3、判斷推理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客觀事物及其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對詞語、圖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較、判斷、演繹、歸納、綜合等。
4、資料分析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各種形式的統計資料(包括文字、圖形和表格等)進行正確理解、計算、分析、比較、判斷、處理的能力。
5、綜合知識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政治、法律、管理、經濟、科技、公文、黨史、國情、人文、生活常識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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