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衢州市衢江區2010年12月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0年12月28日-29日上午8:30—下午4:00在衢江區行政大樓0563會議室報名;
2、報名者需帶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技術等級證書、職稱資格證書,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一吋免冠近照3張,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報名費用參照浙價費[2004]14號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為滿足事業單位對工作人員的需求,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事業單位人員素質,進一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根據2006年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聘計劃
根據各單位申報需求,經審核,衢江區2010年12月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5人。(具體計劃詳見附表)。
二、招聘的范圍
1、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招聘:2010年衢州市生源畢業生。
2、社會人員招聘:面向衢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戶籍以報名時戶口所在地為準。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面向全國,不受戶籍和生源限制。
4、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后按社會人員報考。
5、招聘計劃表中對招考對象有具體要求的,以招聘計劃表為準。
6、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須經本單位同意。
三、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工作經歷或專業工作經歷是指:報名之日前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生產一線、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的工作時間。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和專業工作經歷。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按單位按崗位的辦法,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錄用等程序進行招聘。
(一)發布招聘信息。2010年12月21日前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通過衢江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網址:www.qjrcw.com)、衢江區政府門戶網站(網址:qj.qz.gov.cn)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0年12月28日-29日上午8:30—下午4:00在衢江區行政大樓0563會議室報名;
2、報名者需帶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技術等級證書、職稱資格證書,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一吋免冠近照3張,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報名費用參照浙價費[2004]14號文件精神,每人每科40元。
(三)資格審查: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根據報考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準考證。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本次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的,不予開考。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考生憑報名費發票于2011年元月4日到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領取。
(四)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的命題、考務工作由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五)面試。
1、筆試結束后,對筆試上線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入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4、面試的命題和組織工作由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六)體檢。
1、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分,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3、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4、報考人員放棄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依次替補,體檢工作在紀檢部門的監督下由人事勞動部門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
(七)考核。考核參照公務員招考考核辦法,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以下幾種情況作為考核不合格: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適宜招聘崗位其它情形的。
考核不合格可依次替補。
(八)錄用。經考試、體檢、考核擇優確定的錄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發錄用通知書,并限期到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辦理錄用手續。
五、其它事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突出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招聘過程的每個環節中,嚴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第6號)、浙人才[2007]184號、區委辦發〔2008〕70號文件要求執行,自覺接受廣大考生、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及紀檢部門的監督。嚴肅紀律、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咨詢電話:3838728
附: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點擊下載)
衢州市衢江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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