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溫州市鹿城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根據《鹿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三)確定入圍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核人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亦相同,則需另行加試),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根據總成績在該崗位(專業)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體檢人員名單屆時在溫州人事考試網及鹿城公務網公布。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應聘人員按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的60%、面試成績的40%綜合計算(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四)體檢考生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若在體檢前3天,具有體檢資格的人員向區人事勞動局書面確認不參加體檢的,其空缺體檢資格在該崗位(專業)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替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通知屆時在溫州人事考試網及鹿城公務網公布。(五)考核考核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五、公示、聘用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人事考試網及鹿城公務網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要求辦理,取消聘用資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應聘中的其他有關事宜,請及時登陸溫州人事考試網及鹿城公務網查詢。六、注意事項(一)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鹿城區委組織部將統一下發《2010年鹿城區大學生村官報考事業單位加分情況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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