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淳安縣民政局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事項:8月3日(上午8-11時,下午2:30-5時)在淳安青少年活動中心(縣影劇院)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籍遷移證、戶口簿(戶口遷出證明材料)、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相關證書。其中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鄉鎮黨委證明材料。報名時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繳納報名考務費60元。
根據“2010年淳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精神,現就我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淳安縣地名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名辦,系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男性),淳安縣第一殯儀館(財政適當補助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
二、招聘對象:本縣生源的全日制大專(地名辦工作人員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地理科學、地理學、地理信息系統、漢語言、法學專業)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已取得高校大專(地名辦工作人員所限本科專業)及以上學歷且戶口在淳安的歷屆畢業生(以2010年8月3日的戶籍為準);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生源地和戶口不限;面向選聘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招考的對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2007、2008年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仍在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任職資格要求,能勝任崗位工作;年齡18至35周歲(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8月3日期間出生);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學歷須在2010年8月3日之前取得畢業證書。
四、報名事項:8月3日(上午8-11時,下午2:30-5時)在淳安青少年活動中心(縣影劇院)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籍遷移證、戶口簿(戶口遷出證明材料)、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相關證書。其中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鄉鎮黨委證明材料。報名時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繳納報名考務費60元。
五、考試事項: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按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筆試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六、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七、公示及聘用:經考察合格人員,按擇優原則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在“中國淳安千島湖”政府門戶網和淳安縣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間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招聘的,按有關程序辦理招聘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招聘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招聘;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招聘,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招聘。批準招聘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招聘資格。
八、注意事項。有關招聘政策和考試成績、擬錄用人員公示可查閱“中國淳安千島湖”政府門戶網(www.qdh.gov.cn)、淳安縣人才網(www.qdhrc.com);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企業單位在職人員錄用前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報考農村中小學教師已錄用且簽訂聘用合同的,須提供教育局同意報考證明;截止到8月3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專科學校應屆畢業生除外)不得報考;已在外地入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淳安生源歷屆畢業生,須提供戶口簿遷出登記記錄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的證明材料;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8月3日;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確有特殊原因無法親自報名時,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淳安籍生源擬錄用人員,戶口不在淳安的,須在錄用前將戶口遷入淳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社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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