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2010年海寧市教育系統第二批公開招聘新教師簡章
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0年6月5日上午9∶00~下午3∶00。(二)地點:海寧市人才市場(市行政中心三號樓一樓)。
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辦法,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二科,滿分均為10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成績70%+教育教學理論成績30%計算筆試成績。筆試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說課+提問(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政審考察對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靠前)。
因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市人事局同意,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2名(計劃詳見附件),具體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0年6月5日上午9∶00~下午3∶00。
(二)地點:海寧市人才市場(市行政中心三號樓一樓)。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2008~2010屆海寧市生源或海寧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師范類僅限本科及以上學歷),體育、美術等崗位的應聘對象限嘉興市生源或嘉興市戶籍,音樂崗位的應聘對象戶籍不限。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1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限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戶籍(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初中語文、初中英語等崗位僅限海寧市生源或海寧市戶籍)。
(1)大學期間獲得2次二等及以上校級年度獎學金的;
(2)大學期間獲得過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
3.海寧市事業編制在職教師(含通過公開招聘已經被確定為海寧市教育系統擬錄用對象的人員)除外,其他事業編制在職人員報考還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寧教育事業。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201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憑學校出具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201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畢業生憑認定教師資格所需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明)。
3.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崗位一致或相近。
4.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錄用辦法
1.初審:應聘人員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3.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辦法,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二科,滿分均為10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成績70%+教育教學理論成績30%計算筆試成績。筆試后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說課+提問(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政審考察對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靠前)。
4.體檢、考察、公示:入圍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5.錄用: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確定擬錄用人員及崗位,報市人事部門批準并辦理錄用手續。擬錄用對象必須在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錄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實行人事代理,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詢電話:0573-87226129,87223148
監督電話:0573-87289038、87289039(海寧市人事局人事考試中心)
海寧教育網:www.zjhnedu.com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
附件:
1. 海寧市教育系統2010年度第二批招聘新教師計劃.doc
2. 201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證明.doc
3. 特長審定條件.doc
海寧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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