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浙江工業大學公開招聘人員(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公告
報名
時間:2010年6月17日8:00至2010年6月23日17:00(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各設崗部門受理應聘人員報名申請。應聘人員將《浙江工業大學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應聘申請表
資格初審
時間: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25日筆試時間和科目:2010年6月27日
一、招聘計劃
為進一步充實學校其他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隊伍,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熟悉所應聘崗位的專業知識與技能,能勝任所在崗位的教學科研輔助等工作,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
(三)應屆畢業生應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四)滿足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位和技能等其他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時間:2010年6月17日8:00至2010年6月23日17:00(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各設崗部門受理應聘人員報名申請。應聘人員將《浙江工業大學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應聘申請表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25日
各設崗部門招聘工作小組根據應聘基本條件和各設崗部門應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各設崗部門筆試人員名單。
(三)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科目:2010年6月27日,各崗位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
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各招聘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四)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各設崗部門對入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歷屆畢業生應提供個人簡歷、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和相關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個人簡歷、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身份證和相關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部分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單位正式從事與招聘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經歷。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及工作單位實際發放工資記錄為準。工作時間計算到2010年6月30日為止。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可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五)面試
招聘小組負責組織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應聘人員必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六)公布入圍名單
各招聘小組根據筆試、面試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入圍名單。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入圍名單由學校人事處網站“2010年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招聘” 專欄統一公告。
(七)體檢與考核
應聘人員按照《浙江工業大學人才引進健康體檢項目
設崗部門負責對考核對象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等進行考察,并提出考核意見,提交分管校長審批,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學校校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四、其他
(一)經報名,應聘者與招聘崗位數不到3:1比例的或經資格初審,無符合應聘條件應聘人員的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經考核不宜聘用或擬聘用人員自動放棄而空缺的崗位,不進行替補。
五、咨詢方式
人事處:0571-88320433 陳老師
(各設崗部門聯系報名方式詳見附件1)
附件:1.浙江工業大學2010年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招聘計劃
2. 浙江工業大學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應聘申請表
浙江工業大學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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