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上半年寧波市鎮海區公開招考3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鎮海區人力資源市場(招寶山街道工農路1號)。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
一、招考指標
全區共招考33名,詳見《2010年上半年鎮海區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
2、35周歲以下(年齡要求的時間計算截至2010年4月30日止),身體健康。
3、符合招考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要求。社會人員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職位要求的各類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須在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學歷證書,未取得者取消錄用資格。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0年應屆畢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具有寧波大市戶籍(如要求為“2010應屆生”是指寧波市生源2010屆高校畢業生,其中要求為鎮海戶籍的是指鎮海生源2010屆高校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戶籍不限。
5、留學人員報名時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經同意后方可報考。
6、報考區機關事務局接待崗位的考生,報名后須進行接待工作情景模擬測試,由考評小組進行評分,經評分前6名進入該崗位考試(評分不帶入筆試、面試;人數不足按實際人數),其他人員可根據本人意愿改報其他條件符合的崗位。
7、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需求計劃表
三、招考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考統一按崗位招考。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21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鎮海區人力資源市場(招寶山街道工農路1號)。
3、報名所需攜帶的材料:以下材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供學生證、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4、報考者填寫《鎮海區公開招考錄用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
5、收費:資格初審合格者繳納考務費40元。
6、報名人數低于招考崗位1:3倍的比例,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崗位指標。
7、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5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鎮海區人力資源市場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為5月29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或戶口本(戶籍證明)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科目,滿分為100分。部分崗位(《需求計劃表
(四)面試
筆試后,全區統一劃定綜合科目和專業科目最低合格分數線,對合格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各單位招考崗位指標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筆、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
(五)體檢
按照筆試總成績除以科目數再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合成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若合成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并按各單位招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
(六)考察
考察參照《寧波市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
四、錄用辦法
考察合格者,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辦理事業人員錄用手續,實行人事代理。對不能按時報到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錄用資格。
其他媒體宣傳、公告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各招考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需求計劃表
區人事局咨詢電話:86290194
舉報電話:12388
附件:1、2010年上半年鎮海區公開招考事業人員需求計劃表
2、鎮海區公開招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
寧波市鎮海區人事局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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