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浙江杭州市蕭山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筆試時間:5月22日
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杭州市人事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43家事業單位計劃招聘106名工作人員。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及要求見《2010年蕭山區事業單位招聘需求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范圍和對象:
1、蕭山生源201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符合條件的蕭山戶籍社會人員;
3、個別特殊崗位面向區外;
4、同類性質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要求,能勝任崗位工作;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其他條件:
(1)部分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0年4月30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2)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鑒于國(境)外高校與國內高校在專業名稱上的差異,或在外文翻譯成中文后專業名稱上的差別,留學人員可報考專業名稱相同或相近的職位。報考有外語口語要求的職位時,留學相關國家經歷可視作具有相應的外語等級證書。
(3)具體崗位要求和年齡等特殊要求以需求計劃表中“其它要求欄”為準。
三、招聘程序
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
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復審及再審,并貫穿招聘全過程,至正式聘用后結束。
四、考試辦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區人事局組織實施,試題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制作。
1.筆試:筆試分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考生按招聘崗位確定的要求參加綜合基礎科和專業科考試,招聘崗位沒有專業科考試要求的,筆試時只考綜合基礎科。綜合基礎科和專業科的比例為40:60。綜合基礎科考試的內容為政治理論、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2009年以來的時事、常用法律知識、寫作等;專業科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必備的專業知識。
根據蕭委組【2009】112號文件精神,在村、社區工作滿兩年的大學生村官,報考時可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考一門的直接加分,考兩門的折算后再加分)。
2.面試:面試分公共面試和專業面試兩類(具體以需求計劃表中招聘崗位要求為準),公共面試內容以公共知識為主,專業面試以計劃表中招聘崗位要求為準。
按照筆試成績,根據招聘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報考區技工學校實訓教師職位的,按1:6)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參加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筆試實際人員數進入面試。面試實施3天前,如有面試對象確認放棄面試的,在同一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人選。
筆試和面試按60:40計算總成績(小數位保留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前位;筆試成績也并列時,以專業成績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時,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3.時間:筆試定在5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考生于5月20日憑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區人事局(體育路37號)三號樓1樓領取準考證。
面試時間待筆試成績揭曉后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將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1:1確定最高分的人員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察超過規定時間不能作出結論或考生對考察結論有異議并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最終確認不宜聘用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在蕭山人事編制網、蕭山人才網、蕭山人事考試培訓網,對擬聘用人選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區人事局會同監察部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決定。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報到證辦理錄用報到手續,不能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其他人員憑合同解除證明、失業證明等辦理報到手續。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出現取消錄用資格情況時,不再實行遞補。
聘用人員按浙政辦發【2004】117號文件實行聘用制。
七、報名事項
符合報考條件者,于2010年4月27日(星期二)到浙江電大蕭山學院(蕭山區南環路1398號,育才路南端)圖書館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可事先下載、填寫《報名表
報名時所需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為:
1.201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原籍戶口簿(集體戶籍卡)、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
2.其他報考人員提供戶口簿(集體戶籍卡)、身份證、學歷證書、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張。此外,歷屆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報到證;失業人員出具解聘證明或失業證;在職人員和已簽約的畢業生需有工作單位或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證明遞交截止時間為面試前)。留學人員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根據崗位要求提供其它證明、證件。
根據浙價費(2004)14號文件規定,報名時須繳納考試費每人每科40元。
八、本公告由區人事局錄用調配科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8289826482898267
網絡查詢:蕭山人事編制網、蕭山人才網、蕭山人事考試培訓網。
杭州市蕭山區人事局
2010年4月19日
2010年蕭山區事業單位招聘需求計劃表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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