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報名
時間:4月10日,上午8:30—下午16:30,現場報名一天。
地點:湖州師范學院燕英體育館。
報名材料:應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報名;社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有戶籍要求者攜帶)、畢業證書及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報名;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
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包括寫作)、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時間地點:4月17日,湖州十二中,詳見準考證。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招聘職位:53個,招聘名額:60人。(詳見附表)
二、招聘條件
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②戶籍不限,生源不限。個別崗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③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個別職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④符合各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及其他相應條件;
⑤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招聘職位有關于學歷、戶籍、黨派、職稱(執業)資格、專業證書、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或取得時間截止到2010年4月5日。
中小學教師報考事業人員職位,須征得縣區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公開報名
時間:4月10日,上午8:30—下午16:30,現場報名一天。
地點:湖州師范學院燕英體育館。
報名材料:應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報名;社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有戶籍要求者攜帶)、畢業證書及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報名;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
報名者同時還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交納考務費80元(農村低保家庭、城鎮雙失業家庭憑低保證、失業證免收考務費)。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不實,后果自負。
每人限報一個招聘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人數之比達到3:1開考,不滿3:1的,不予開考或相應減少招聘名額。
2、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包括寫作)、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時間地點:4月17日,湖州十二中,詳見準考證。
加分情形:經由吳興區委組織人事部門統一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仍在村(社區)工作的大學生村官報考事業人員職位的,實行加分。工作年限滿2年的,筆試成績加3分;工作年限滿3年的,筆試成績加5分。(單獨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職位不加分)
筆試成績采用100分制,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之日前本人自愿放棄的,依次替補,在面試當天放棄的,不再替補。
(注:區法院速錄員職位筆試后增設專業技能測試環節,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的總成績按招聘職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試。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得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再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分,依據總分,再按各職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總分相同時按筆試分數高者為先)。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本人自愿放棄的,可以從參加面試的對象中依次替補。
(注:區法院速錄員職位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計算總分,再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4、體檢
體檢標準:體檢采用公務員招聘體檢標準,費用由考生自付。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年內參加過公務員招聘或縣區人事部門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體檢且體檢合格的考生,體檢結果有效,可免予體檢(須提交由組織人事部門蓋章的體檢材料復印件)。
對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5、考察
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局統一組織考察。
對考察合格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局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
如果考生綜合成績分數相同,確定筆試成績最高分者為擬聘用人員。
6、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吳興人力資源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一周。
7、聘用
公示期滿,由區人力資源局對新進人員統一辦理人事派遣聘用手續。
四、招聘咨詢
咨詢單位:吳興區公開招考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2-2289372(周一至周五)
附件:吳興區2010年公開招聘事業人員職位表.xls
中共湖州市吳興區委組織部
湖州市吳興區人力資源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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