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市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嘉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1、報名。報考人員于2010年3月29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到嘉興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東升路1號)一樓招聘大廳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需攜帶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包括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10年應屆畢業生持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資格證書、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生源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2張。考務費每人80元〔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攜帶所在縣(市、區)總工會、殘聯、民政部門核發的特困證明或低保證,經審核后可免考務費〕。報考人員于2010年4月7日—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持身份證和考務費收據到嘉興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五樓(市人才中心辦事大廳)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招聘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留學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0年3月29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按社會人員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0年應屆畢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在2008年至2010年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附件:2010年嘉興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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