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查,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現將2009年下半年提出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并符合所申請的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公示時間為12月16日至18日。未在下列名單中公布的人員不符合所申請的教師資格條件,因此不予認定所申請的教師資格。 如對認定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之日起至12月18日16時之前向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提出(電子郵件信箱為jyj.jszg@hz.gov.cn)。 公示結束后,請在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申請的同志于2009年12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隨帶身份證到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地址:孩兒巷6號3樓302室;聯系電話:87917210)領取你的證書或有關材料及杭州市教育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或杭州市教育局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請在蕭山區、余杭區、桐廬縣、富陽市、臨安市、建德市、淳安縣申請的同志,在接到當地教育局通知后,前去當地教育局領取您的證書或有關材料及杭州市教育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或杭州市教育局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謝謝你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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