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杭州市蕭山區第二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杭州市人事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實施辦法
四、考試辦法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區人事局組織實施,試題委托專業考試機構制作。1、筆試:筆試分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考生按招聘崗位確定的要求參加綜合基礎科和專業科考試,招聘崗位沒有專業科考試要求的,筆試時只考綜合基礎科。綜合基礎科和專業科的比例為40:60。綜合基礎科考試的內容為政治理論、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2009年以來的時事、常用法律知識、寫作等;專業科考試的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2、面試:面試分公共面試和專業面試兩類(具體以需求計劃表中招聘崗位要求為準),招聘崗位有專業面試要求的,專業面試占面試成績的70%。公共面試內容以公共知識為主,專業面試以計劃表中招聘崗位要求為準。按照筆試成績,根據招聘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參加筆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人員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實施3天前,如有面試對象確認放棄面試的,在同一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人選。筆試和面試的比例為60:40(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如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前位;筆試成績也并列時,以專業成績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時,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3、時間:筆試定在12月2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考生請于12月24日憑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區人事局(體育路37號)三號樓1樓領取準考證。面試時間待筆試成績揭曉后另行通知。五、體檢和考察將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1:1確定最高分的人員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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