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全縣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4.現場資格復審凡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事部門共同負責。資格復審時間:2009年9月29日8:30—15:00;地點:柯橋華聯國際商貿城B幢四樓浙江省輕紡人才市場。資格復審時需攜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并請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外語等級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或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社保手冊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下同)。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需出具單位證明。實際居住在紹興縣行政區域內的非紹興縣戶籍的考生,未婚的需提供本人或父母的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證明報考人父母關系的證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示的證明),已婚的需提供結婚證、本人或配偶的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憑父母、配偶一方或本人在紹興縣工作的條件報考的人員,需提供相關人員所在單位證明和紹興縣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證明報考人父母、配偶關系的證件(戶口簿、結婚證或公安部門出示的證明)及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名條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試資格。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資格。5.考試(1)筆試: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2009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衛生系統專業知識考試時間:2009年10月17日下午1:30—3:30,由縣衛生局組織。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2)面試:面試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選調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考、選調計劃將在中國輕紡人才網上公布。6.體檢、考察根據考試人員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選調按1:2)。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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