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講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4年10月18日(周六)
地點:10月17日抽簽時告知
申請人持個人有效身份證及抽簽單(10月17日抽簽時發放),進入試講學校。上午試講的人員均應在7:20之前到達試講地點,超過7:20不到者,視作放棄;試講人員到達試講地點后,應根據學校標示牌到指定的候測室進行候測,并進行試講順序的抽簽。
申請人自備試講教材和試講課題的教學設計(即教案),教案手寫打印均可,要求準備一式4份,并附封面,封面上須注明試講學科、課題、姓名等信息。試講人員抽簽確定試講順序后,在每位試講人員試講前15分鐘之內,由工作人員安排抽取課題。課題抽取后交工作人員登記,試講人持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市教育局統一印制并加蓋認定機構公章的“試講課題通知單”到測試室門口準備。進入測試室后,申請人需將身份證和“試講課題通知單”及3份試講課題教案交聽課專家。每位試講者試講時間控制在15分鐘之內,超時者由專家視情況倒扣其所得分值。試講結束后,聽課專家根據試講人的試講學科及試講內容進行必要的提問,提問時間不超過5分鐘。
測試完畢后,試講人員應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及時離開校園,不得在校園內喧嘩、逗留。
凡需要試講學校提供學科必備的基本教具、實驗儀器、文體器材者,需于10月17抽簽后在工作人員處登記,申請人也可自備教具或攜帶自制教具進行試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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