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崗位:
參試教師資格條件
參加考試的教師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農村中學在編在崗教師,任教5年以上。
(二)具備初中教師資格或高中教師資格證。
(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已在城內學校任教的在編在崗教師,不得參加選調考試;目前正受黨紀、政紀處分或立案調查的教師,不具備選調資格。
報名程序和方法
選調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 公告。
選調公告于8月1日起在縣政府網站、縣教育局網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相關媒體上發布。
(二) 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時間:8月6日—8月10日。報名地點:縣教育局四樓人事股;咨詢電話:0550-5035204。
報名要求:
1、報名的崗位與本人的任教學科要一致。
2、遞交本單位簽字蓋章的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表中需寫明出生年月、任教時間、何年何月何校何專業畢業、學歷、現任教何年級何學科。
3、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表彰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近期一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4張。
(三)所在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得同意報考。
(四)對報考的教師,縣教育局將在全椒教育網進行公示。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五)對選調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選調資格,并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若選調崗位報考人數不足或無符合條件的教師選擇該崗位,對出現的空缺崗位進行相應核減。
考試時間、地點和內容
(一)考試時間:8月15日。
(二)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考試內容:考試形式為筆試,內容為對應學科的知識和能力。卷面分為12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四)加分因素:
因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獲得省、市、縣黨委和政府表彰的,分別加4分、3分、2分;獲得國家、省、市、縣人事、教育部門聯合表彰的,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獲得國家、省、市、縣教育部門表彰的,分別加3分、2分、1分、0.5分;屬省、市教壇新星的,分別加3分、1分;屬市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的加1分。同時具備兩項或兩項以上加分因素的,只計加分最多的一項,不累計加分。
確定選調人員
根據選調教師的崗位數和報考人員的選調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分崗位(學科)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分數高低排序;總成績和筆試分數均相同的,按教齡長短排序)。本著自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本人自主選擇任教學校。
擬選調的教師公示后,經縣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5011485;縣人社局5039669;縣教育局5036928。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