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對象
裕安區在職在編經中心學校或區直屬學校批準參加考試的選調人員;原經過批準的城區學校從農村學校借用人員。
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計90名,其中初中教師10名,小學教師80名。
資格審查
參加考試選調人員一律由原編制所在中心校或區直屬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參加選調考試,參加考試選調名額按所在中心學校或區直屬學校在職在編教職工數6%比例確定。經批準借用人員憑借調函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考試。資格審查主要審核選調對象是否符合城區學校教學需要;在農村任教滿五年以上經歷,是否有進城工作的理由和條件;調動后是否影響原學校正常工作等。經審核符合條件者,由中心校或區直屬校集體辦理選調考試報名。借調人員參加選調考試不受名額限制。選調人員自備近期二寸照片兩張。報考同一崗位應聘人數與選調進城計劃數不低于2:1,不足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崗位計劃數。
考試
參加選調進城考試人員考試內容為選調進城崗位相應的專業基礎知識,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的廣度和深度不超過規定學歷應具備的水平滿分120分。考試時間為8月23日上午8:00-10:00。
考試規程同裕安區選招幼兒教師。
選調辦法
考試成績揭曉后,按學段分學科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選調人員,選調教師的崗位安排根據城區學校崗位安排,實行“高分優選、現場確認”。城區學校沒有中高級崗位的,實行高職低聘,重新確定工資待遇,不服從統一調配的,仍回原學校工作。
借用人員沒有正式選調的,仍作為城區學校借調教師對待,崗位不變。不服從統一調配的,仍回原學校工作。
招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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