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
根據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與參加專業測試人員1:5的比例確定專業測試入圍人員。
資格復審的具體工作由招聘單位在在7月20日前完成。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由招聘單位通知入圍考生。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須在統考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下同)。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由招聘單位為考生辦理專業測試確認手續,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2.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方式。根據“為用而考”和“因崗擇人”的原則,我廳事業單位專業測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潛能等。面試順序按招聘專業崗位當場抽簽確定。每人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
2.專業測試時間。2014年8月7日(周四)8∶30-17∶30。考生請于面試當天早晨8∶0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專業測試地點。安徽省民政廳機關17樓會議室(合肥市北一環濉溪路99號,安徽民政大廈)。
4.考官組構成。面試成立7人考官組,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考官組總人數的一半。
5.專業測試成績。如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則將75分設為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最終成績(百分制)依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統考筆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筆試成績÷1.2×0.4),專業測試成績占60%(計算公式:專業測試成績×0.6)。成績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于2014年8月11日前在安徽省民政廳及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咨詢、監督電話:
省民政廳人事教育處 夏 季 電話:0551-65606072
省榮軍醫院政工科 王煥彬 電話:0552-8056007
省榮軍康復醫院人事科 趙方勇 電話:0556-6121505
省民政廳監察室 監督電話:0551-6560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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