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
(一)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根據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5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員(詳見省司法廳網站公告),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7月7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地點: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西區)人事警務處(合肥市清溪路78號)。乘車路線:市內乘114路公交車至石大郢站下,向西100米即到。
聯系電話:0551—62233358。
(三)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1)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2.安徽警官職業學院人事警務處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
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方式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專業測試。
300076、300077、300078、300079、300080、300081專業測試采取專業筆試、試講的方式進行。
300082、300083專業測試采取專業筆試、主題班會的方式進行。
專業筆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業務素質能力,其中輔導員崗位主要考查應聘者是否具備輔導員崗位所需要的知識、素質和能力。筆試為100分鐘。
試講:試講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考生提前40分鐘現場抽取試講題目或內容,封閉備課(不得攜帶上網設備)后試講。試講時間每人20分鐘。
主題班會:主題班會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實現教育目的的能力、思政教育能力和素質。考生提前40分鐘現場抽取主題班會題目或內容,封閉準備(不得攜帶上網設備)后進行。主題班會時間每人20分鐘。
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順序:分不同專業崗位,于專業測試當天現場抽簽確定。
專業筆試、試講、主題班會滿分均為100分。試講、主題班會成績當場評定和公布。專業筆試成績與考試最終成績同時公布。
(二)專業測試時間和地點
1.專業測試時間。專業筆試定于2014年7月18日14:30—16:10進行,試講(主題班會)定于2014年7月19日8:00—17:30進行。考生請按專業測試通知書的時間要求到指定場地報到。未按時參加專業測試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專業測試地點設在安徽警官職業學院(西區)。
3.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須持專業測試通知書、統考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參加專業測試。
(三)考官構成
根據招聘專業崗位,設立若干個專業測試考官組,每組考官由7人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四)專業測試成績
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6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百分制)確定,其中統考筆試成績占35%(統考筆試成績÷1.2×0.35)、專業筆試成績占35%、試講(主題班會)成績占30%合成確定。
考試最終成績(包括專業筆試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安徽省司法廳和安徽警官職業學院網站公布。
咨詢電話:0551—62233358
監督電話:0551—6221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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