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1、退伍軍人。
2、高中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20-30周歲(1994年4月30日—1984年4月30日出生),男性,身體健康,身高170cm以上。
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工作時間(周六、周日休息)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四樓人才服務中心
3、報名辦法: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本人攜帶退伍證、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寸正面近期免冠彩照4張,經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者,填寫《濉溪縣市容局2014年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報名表
(二)體能測試
1、報考人員需參加三項體能測試,三項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計分數需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進入面試程序。
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如下(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
2、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報名人員于2014年5月5日至5月6日憑報名發票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及地點參加體能測試。
(三)面試
依照體能測試成績根據職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總分100分。
根據招聘計劃,按體能測試成績與面試成績4:6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因體檢、考察形成的缺額,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如合成成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四)體檢
體檢參照現行有關規定實施(體檢費自理)。因故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體檢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收到體檢通知單3天內,提出書面申請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復檢的醫院等級不得低于初檢的醫院。
(五)考察
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對其資格條件進復審。
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三年,試用期半年(試用期包括在聘期內),試用合格人員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基本工資為1250元/月,考勤獎300元/月,聘期內每年經年度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資按5%遞增,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社會保險由聘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并簽訂勞務代理合同。聘用人員不占用人單位編制,具體管理由所聘單位負責。
聯系電話:0561-6075973 0561-608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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