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計劃
因工作需要,經縣編委研究決定, 縣紀委(監察局)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名。其中,紀檢監察室工作人員2名,限男性;效能辦工作人員1名,男女不限。
選調的對象和條件
1、全縣在編在崗副科級以下(含保留副科級待遇)公務員,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
2、35周歲及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不含2013年新錄用公務員),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
選調程序
1、 公開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中共南陵縣紀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 資格審查。經縣紀委、縣人社局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各崗位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超過3:1方可開考,如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人數少于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
3、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4、面試。各崗位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因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缺額的,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6:4合成總成績。
5、 考察。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確定各崗位考察人選。若某崗位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并列為考察對象。
根據選調崗位要求,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重點考察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6、研究決定
在綜合分析人選條件,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由縣紀委研究提出擬選調人選,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研究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
進入考察未被選調的,予以保留選調資格一年。在此期間,其他縣直機關單位需要選調公務員的,可以直接進行考察,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7、公示。對擬選調人選在南陵政府網(www.sdsgwy.com )等進行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核查屬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缺額依次遞補。
準考證領取、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553-6825606(縣委組織部)、6817951(縣人社局)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