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圍對象
本縣鄉鎮、縣直單位(含派駐機構和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現在編在崗的副科級以下公務員。
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綜合文字能力較強;
2.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
3.中共黨員,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體健康,精力充沛;
5.鄉鎮報考人員工作年限必須滿三年(選調生工作年限必須滿二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
3.其他不適宜參加選調的。
方式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9日下午6:00;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辦公室(www.sdsgwy.com)。
報名時須填寫《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機關公務員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定取消資格。報考者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選調名額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
(三)筆試
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邏輯思維與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五)成績合成
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6:4比例合成,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差額 1人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最后一名最終成績同分,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同分,則以面試中第一項評分要素的成績高低排序確定考察人選。
聯系方式:5022131 13856400408(孔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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