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培養模式和職位1、專科教育。招錄高中學歷起點的退役士兵和專科學歷起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專科畢業證書。2、本科教育。招錄專科學歷起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3、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錄本科學歷起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4、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招錄法學專業本科學歷起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定向到縣(市)級以下法院、檢察院的各學歷層次的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2013年安徽省計劃招錄培養912人,面向退役士兵222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620人,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70人。其中,法院系統43人,檢察院系統41人,公安系統727人,司法系統101人。招錄對象和報考條件(一)招錄對象1、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的放寬到27周歲)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3、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即“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下同),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安徽生源或招錄公告發布前戶籍已遷入安徽,下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二)報考條件1、基本條件。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符合人民警察的招錄條件。2、生源條件。退役士兵須具有安徽省常住戶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是安徽省省級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選拔的人員,或中央及外省選拔的安徽籍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限生源。3、年齡條件。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26日至1995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按人社部發〔2011〕115號文件精神執行。其中30周歲以下指198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報考退役士兵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7年8月26日至1995年8月26日期間出生);大專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報考,年齡放寬到27周歲(1985年8月26日以后出生)。4、學歷條件。報考高中學歷起點專科教育試點班職位的,須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報考專科學歷起點專科教育試點班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本科教育試點班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試點班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試點班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5、其他條件。報考人員須具備職位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處理期內的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以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招錄程序(一)報名與資格審查1、報名方式和時間。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www.sdsgwy.com)。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簽署“考錄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表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于9月21日—22日進行,省直考點設在合肥市,其他考點設在設區的市政府所在地。(1)專科教育試點班:9月21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