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法官4名。選調的范圍、對象和資格條件(一)范圍和對象面向全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已經公務員登記,且已經任法官、檢察官的人員。(二)資格條件1、熱愛審判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思想品行;2、具有全日制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3、截止2013年7月1日,年齡在33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4、截止2013年11月1日,在現單位工作、任法官(或檢察官)均達到兩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的;5、放寬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法學或法律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學位的;(2)近三年(2010年-2012年)年度考核連續為“優秀”等次的;(3)近三年法學學術論文評比獲得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檢察院獎勵的。報名時間及相關事宜1、報名時間:定于2013年6月24日至7月10日。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3、現場報名請到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報名時需提供由報名人填寫的《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法官報名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