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宣城市廣德縣事業單位(教育系統)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二、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遵守憲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根據崗位的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至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2013年廣德縣事業單位(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資格復審根據統考筆試成績對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照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和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由廣德縣機關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在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審核。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全日制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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