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委黨校2012年招聘人員引進崗位計劃
引進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校教育事業;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團隊協作精神;5、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獲碩士及以上學位;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7、經濟學、管理學類專業。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部門和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2、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內;3、受過刑罰處罰和行政拘留的;4、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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