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長市部分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年齡和工作經歷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于7月6日在天長市政府網、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等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2年7月16日-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地點在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股(天長市商務中心四樓428室)。咨詢電話:0550-7770428,0550-7770417。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執業(職稱)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中: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2年畢業,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材料等,聘用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http://www.sdsgwy.com/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含2012年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服務期滿二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
3、應聘人員須填寫《天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免于筆試的緊缺專業招聘崗位不受此限制),對其他少數需筆試的緊缺專業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被取消的招聘崗位的人員,可于7月23日工作時間到天長市商務中心四樓428室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筆試應聘人員務必于2012年8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8、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負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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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2年8月12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0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00《專業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天長市城區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http://www.sdsgwy.com/。
滁州市天長市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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