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鳳陽縣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3日~2012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sdsgwy.com/(五岔路東50米)。
咨詢電話:0550-6735941(報名期間使用)。
3、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2年畢 業,現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材料)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四張,聘用之前仍 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 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名時須 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 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 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 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2)報名時每人限報1個專業崗位。報考人數與崗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3∶1,比例不足3∶1的,核減相應崗位名額,核減后的名額重新公示。
(3)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 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 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 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進行。
(5)筆試應聘人員務必于2012年7月13日— 7月14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6)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2年7月15日。
上午:8∶30~11∶30《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鳳陽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四)考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知識
聯系http://www.sdsgwy.com/(舉報)電話:0550-6735941(縣人社局)
滁州市鳳陽縣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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