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事業單位2012年上半年招聘32名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崗位條件中所列的年齡均從1月1日開始計算,即 30周歲以下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齡以此類推)。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正式在編的人員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蚌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報名時間: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3、報名地點:蚌埠市人力資源交流服務中心一樓(解放路590號,解放路立交橋南首東側,乘116、128、107路車雪華路下)。
4、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有關證件材料,2012年7月20日前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被聘用的資格。工作經歷的相關材料,在編人員需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非在編人員需出具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招聘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經審核后公共筆試成績增加2分。“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經我省統一組織考試、在基層服務兩年以上、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上述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蓋有原省人事廳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
5、招聘計劃數與各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招聘計劃數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可在5月26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勝利中路35號)五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改報其它崗位。需要辦理退費的人員請于5月28日上午8:30--11:30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勝利中路35號)五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退費手續。
6、市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筆試費收據,于6月1日(周五)工作時間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7、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報名人員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每人每科45元交納筆試費用。
(二)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市人社局網站公告。
(三)專業測試(面試)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規定要求在市人社局網站公告經市人社局核準的專業測試方案,根據方案要求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的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專業測試滿分100分。一般采取專業知識筆試、面試(試講、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報考人員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素質能力及潛能。
實際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專業測試中的各項成績分數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專業測試全過程要在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專業測試結束后,應當場在紀檢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監督下,即刻合成專業測試成績后簽字封存。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收取專業筆試費每人每科45元,面試費用每人80元。
政策咨詢電話:0552--3125632;
考務咨詢電話:0552--205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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