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教育系統2012年招聘202名教師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年齡:本科及以下畢業生不超過25周歲(1987年4月1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碩士畢業生不超過30周歲。
(三)學歷、學位與專業:報考城區中學、中專學校應具有本科或碩士學歷,報考城區小學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城區幼兒園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農村中小學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農村幼兒園應具有學前教育或中師幼教中專以上學歷,報考縣委黨校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的學位。
(四)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報考各學科應具有與該學科相對應的任教學科教師資格。其中報考巢湖幼師音樂、舞蹈兩學科和黨校經濟管理學科的可暫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但聘用3年內必須取得,否則,予以解聘。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完整的畢業生學業檔案,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⑴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⑵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⑶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⑷ 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⑸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6)現役軍人;(7)在編在職人員。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試分三個類別依次、統一進行:
第一類:農村學校(農村中學、農村小學、農村幼兒園);
第二類:城區小學、城區幼兒園(歷陽一小、二小、三小、四小、歷陽鎮幼兒園);
第三類:城區中學、中專(和縣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巢湖幼兒師范學校,縣委黨校)。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自主擇校、聘用的程序進行。
對巢湖幼師的音樂、舞蹈兩學科實行統一同時報名,單獨考試,采用“專業知識(技能)測試”與“面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權重比為6∶4,擇優聘用。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4月9日~15日(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和縣教育局人事股(和縣財苑大廈四樓)。
3、考生根據招聘條件,在選報其中一類學校的同時,可同時兼報另兩類學校。
4、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在每個類別中限報一個學科,報考學科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和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一致(不一致的以《教師資格證書
5、第三類學校的音樂、體育、美術和第二類學校、第一類學校統一按學科報名,自主擇校;第三類學校的其他學科分校分學科報名。每學科指標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對于報考人數少于以上比例的學科,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學科的指標。被取消招聘學科的原報考人員,可在學科調整信息發布后2日內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6、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縣委黨校、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聯合組織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弄虛作假或不合格,隨時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公共知識考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專業知識考:①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九個專業,考本專業的高中及高校知識;②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包括教育技術)、學前教育、經濟管理等專業,考本專業的理論知識;③報考幼兒園的,考師范學校所學幼教專業知識。考試總時間為2個小時(語文為2個半小時)。
3、筆試成績:滿分為150分,其中“公共知識”為50分、“專業知識”為100分。
(三)教學能力考核(報考第三類學校的參加)
1、依據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參加報考第三類學校的教學能力考核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教學能力考核。實際參加教學能力考核人員小于或等于計劃數的(含后期按規定遞補人員),教學能力考核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否則不予進入體檢與考察。
2、教學能力考核包括專業素質能力(教學方法與技能等)和綜合素質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與語言表達能力等)測評,兩項合計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素質能力占70%,綜合素質能力(由專業素質能力測試考官根據考生表現給定)占30%。
3、教學能力考核成立考官組。考官組由外聘教師組成,教學能力考核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
4、教學能力考核每人收費80元。
5、教學能力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555—5312256(教育局)、0555—5312452(黨校)
0555—5312454(組織部)、0555—5336619(人社局)
安徽省馬鞍山市和縣教育系統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教師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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