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縣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39名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職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經縣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時間和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各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為報名資格審查的責任單位,要選派公道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此項工作,負責處理疑難問題和調查核實信訪舉報材料,并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1、報名時間:11月14日—11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
縣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三樓人才市場
3、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資格審查表、5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戶籍所在地或長期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出具計劃生育情況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無犯罪記錄證明。報名人員屬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4、其他注意事項:
報考者必須如實填寫實際情況。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
所報崗位須與所學專業相一致。
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5、報名收費標準:
工作人員按擬聘崗位條件規定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逐一進行初審,并簽署初審意見。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報名后及時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要求繳納考試費用。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每人繳納筆試費用90元。
6、開考比例確定及改報程序:
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于2011年11月21日在宿松縣政府網站上公布。對少數因專業緊缺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開考。
請各位報考者及時登錄宿松縣政府網站查詢自己所報崗位是否已經取消。取消招考崗位的原報考者,可在2011年11月22日17:30前到原報名地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費。所報崗位招考人數按規定比例適當核減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7、筆試準考證領取:
考生于11月25日憑繳費收據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考生應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注意事項及考場規則,持準考證和報名時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8、加分事項
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憑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和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經規定程序審核后,符合條件者按政策規定筆試成績加2分。有關材料請報名時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二)筆試
公開招聘統一考試筆試工作由宿松縣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統一時間、統一地點、統一安排制卷、統一組織考試。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指導、監督。
1、筆試時間:2011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及分值:
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
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內容:常識、判斷推理、寫作、英語和計算機基礎知識。
專業知識筆試內容: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職位簡章
具體見《宿松縣民政局等七部門有關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章
11月29日公布筆試成績并接受考生查分,若需查分者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領取查分申請表,12月1日上午縣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查分,12月2日公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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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格復審
各主管部門負責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準考證存根
12月5日在縣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大廳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其他要求提供材料。招考崗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在辦理資格復審時,應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規定辦理面試繳費手續,并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按每人80元的標準繳納面試費用,面試人員名單在宿松縣政府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各招聘單位的面試由縣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縣監察局、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參與。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向考生公布。所有面試成績一并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
面試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兩名及以上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若面試實到人數等于或少于職位招聘計劃時,考生面試分數應達到該面試組當天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考察。
面試參照原人事部《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
確定了的面試入圍人員要確保聯系電話的暢通,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縣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
0556-7849317556-7821270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56-7821887
附件1宿松縣民政局等七部門有關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簡章.doc
附件2宿松縣事業單位招聘報考人員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doc
附件3宿松縣事業單位招聘報考人員計劃生育證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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