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市直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82名工作人員
招聘計劃
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2011年度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82名,其中主管部門單獨招聘39名,本次集中組織公開招聘人員43名。招聘相關信息在宿州市政府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網站上發布。
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如“25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11月30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公告,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大廳(淮河路182號)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持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單等材料)、有效身份證、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等原證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二寸四張,資格審查后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宿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名時間:2011年10月13日、14日、17日、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補報。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或招聘碩士研究生學歷層次人員的崗位,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凡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0月19日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統一考試
2011年度宿州市市直事業單位集中公開招聘人員統一考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
統考筆試《公共基礎知識
統考筆試時間為2011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
報考人員可于10月24日至26日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報考體育類專業崗位的考生成績須達到50分)以上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輪專業測試。
參加公開招聘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2011年11月1日至3日期間,攜帶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宿州市銀河一路,政務中心主樓219房間,聯系電話:0557-3027046。)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統考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予補辦。
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和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
根據不同崗位的專業特點,專業測試可采取專業筆試、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綜合素質及潛能。
崗位招聘數與進入專業測試人員比例低于1:3的,以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種類專業測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如某一崗位參加某一種類專業測試的考生僅有1人,則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政策咨詢電話:0557-3027046
監督電話:0557-3050279
附件:《2011年度宿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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