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望江縣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人員
招聘工作時間和程序
招聘工作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㈠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
⒈報名時間:2011年5月9日~5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⒉報名地點:望江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望江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旁)。
⒊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三張近期同底兩寸正面免冠照片。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還需提供其他相關材料:
⑴屬全日制2011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⑵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⑶報考定向崗位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大學生村官證
⑷報考定向崗位的“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期滿合格證書或望江縣“三支一扶”領導小組出具證明材料;
⑸屬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⒋其他注意事項:
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
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⒌資格初審及報名費收取:
工作人員按擬聘崗位條件規定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逐一進行初審,并簽署初審意見。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報名后及時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和要求繳納考試費用(每科45元)。
農 村特困大學生和城鎮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出示低保證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 (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同時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如戶口簿等)。
⒍開考比例確定及改報程序:
報考人數與各招考崗位人數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數,并于2011年5月14日在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wjrsj.gov.cn)上公布。
請各位報考者及時登陸以上網站查詢自己所報崗位是否已經取消。取消的招考崗位的原報考者,可在2011年5月15日18∶00前到望江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費。所報崗位招考人數按規定比例適當核減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⒎筆試《準考證
報考者于2011年5月19日~5月20日工作時間內,憑交費收據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㈡筆試
公開招聘統一考試由縣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201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根據所報崗位,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2011年5月19日~20日期間,攜帶安徽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或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到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申報加分,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統考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報考定向招聘“望江縣大學生村‘村官’”及“望江縣‘三支一扶’”的人員,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㈢資格復審
縣 人社局對面試或體檢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以及《準考證存根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畢業生檔案。招考崗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其中,報名時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的2011年畢業生,如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辦理資格復審時,應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規定辦理面試繳費手續,并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名單在望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聯系電話:縣人社局 0556—7189307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 0556—717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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