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補入闈面試人員
替補面試入闈人員,請于2014年6月23日下午18:00點前到縣公務員局進行報名資格復審,未及時復審的,視同放棄面試資格,取消面試入闈。
進入面試入闈的考生由于各種原因在面試前兩天(即2014年6月29日)下午5:00之前正式放棄參加面試或替補入闈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縣公務員局在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決定入闈面試人員,由縣公務員局電話通知資格復審和面試,不再另行文通知。沒有正式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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