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流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面試人選從該崗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每個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上線人數確定。緊缺急需專業面試人選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前對入闈面試的人選(含緊缺急需專業)進行資格條件復審,進入面試的考生應在6月24日前(正常工作日)持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身份證、戶口簿、筆試準考證及崗位有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到清流縣公務員局考錄股進行資格復審。放棄面試資格的,需提交書面聲明(傳真到5323377),以便遞補下一位考生進入面試。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送達相關證件、證明進行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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