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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永春縣事業單位2014年招聘131名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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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永春縣事業單位2014年招聘131名工作人員

招考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2014年永春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崗位表

招聘條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對象含2014年應屆畢業生及往屆畢業生。

2.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臨床醫學”專業指西醫專業(不含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專業)。

3.永春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聘用后五年內不得申請流動至其他企事業單位。

4.年齡均為35周歲以下,即在1978年4月25日至1996年4月25日期間出生的。

5.招聘崗位中注明“專門崗位”的,專門面向以下兩類人員招考:(1)經永春縣委組織部、永春縣公務員局公開招聘,在永春縣參加“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服務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2)在永春縣參加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并于2014年4月25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永春生源高校畢業生在永春以外地區參加上述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也可報考上述相應專門崗位。

6.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7. 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為《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4年)

8.以下三類人員視為符合福建省戶籍條件要求:(1)2014年4月25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的報考者;(2)福建省內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貫為福建省的報考者。戶籍要求為泉州市或永春縣的,按以上原則類推。

此外,2014年4月2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證

9.曾通過享受各類加分政策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或曾以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專門崗位而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的考生,不得報考“專門崗位”。

10.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25日(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延長至2014年7月31日)。

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一)報名時間及程序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2014年5月5日8:00至5月8日17:30)。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泉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qzks.com)的“在線報名”欄目查詢崗位,并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后應及時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人民幣80元整,未繳費者不能參加網上資格初審。有關建設銀行網上銀行及其支付方法等問題可通過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咨詢。報名及繳費系統將于2014年5月8日17:30關閉。

2.資格初審(2014年5月5日8:00至5月9日17:30)。考生報名并成功繳費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應在繳費成功后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考生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應在資格初審時間段內通過報名系統進行申訴或改報其他崗位,因未及時關注資格初審結果而錯過申訴或改報機會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咨詢聯系方式在泉州人事考試網另行發布。

對于資格審核不合格或因所報考崗位未達到開考條件而被取消考試的報考人員,建行網銀將于筆試結束后半個月內將報名費退回其繳費的銀行卡賬戶。進入面試、考核階段時,組織人事部門將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生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組織人事部門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

3.準考證下載及打印(2014年5月15日以后)。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本人準考證。考生應按時打印并保管好準考證,直至招聘工作結束。未打印準考證導致無法參加筆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失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2.考生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于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報名信息填報要求詳見泉州人事考試網有關說明,考生應嚴格按照報名網站有關說明填報相關信息。

3.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可減免考務費用。此類考生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筆試當天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考點主考室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4、永春戶籍考生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可以兼報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具體辦法詳見《2014年永春縣公開招聘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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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只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不組織面試。

崗位擬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組織人事部門后,并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1.筆試科目。各招聘崗位筆試均只考一個科目。筆試科目設置為《綜合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4:30—16:30《醫學基礎知識

各崗位的筆試科目在報名系統和《崗位信息表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設在永春,具體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未能同時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參加考試。

4.加分辦理。加分手續辦理將在筆試結束后進行,具體事宜將在永春縣政府網另行發布通知。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

特別說明:(1)報考專門崗位的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2)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考生,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3)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考生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5.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考試總成績及排名,以考生筆試成績分數和加分分值的總和為準。考試總成績將在泉州人事考試網、永春縣政府網發布,具體發布時間另行通知。

6.考試總成績合格線。(1)筆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

2014年永春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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